一、民事诉讼书受理到开庭需要多少时间?
民事案件从法院下达受理通知书到开庭需要多长时间法律未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事诉讼的庭审流程是什么?
1、开庭准备和开庭宣布
2、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
4、当事人最后陈述
当事人最后陈述,主要是归纳本方诉讼意见,以及就案件的具体处理,向法庭提出最后请求。最后陈述的内容应当简明扼要,言简意赅。
5、法庭调解
6、休庭、评议和宣判
三、民事诉讼满足哪些条件法院才会受理?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民事诉讼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年、月、日,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司法实践中,有些民事案件从法院受理后可能要两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收到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在此之前原被告双方都只能等人民法院的通知,意思就是受理案件到开庭的时间完全是由人民法院自行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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