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能否起诉,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据情况依法作出是否准许撤诉的决定。
《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04条规定,上诉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305条规定,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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