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是什么

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为两类,分别为案外人和当事人。

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而引起的诉讼。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为两类,分别为案外人和当事人。当事人理论上可以分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但《民诉法解释》第309条则明确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中止执行裁定未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被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另行起诉。即被执行人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如此,民诉法中规定的当事人实际上仅指申请执行人。申请主体具体可分为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

案外人和申请执行人可提起异议之诉的法律规定

《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第三百零六条 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

(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民诉法解释》在细化民诉法规定的基础上,详细地规定了案外人与申请执行人提起异议之诉的条件,明确了这两类主体的主体资格。

执行异议之诉指的是当事人以及案外人对执行的实体权利存在有争议,因此,它的主体指的是当事人和案外人,而执行异议之诉是执行救济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是非常重要的。

延伸阅读:

执行异议申请书是什么?

申请的商标被异议就无效吗?

对伤残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是什么  异议  异议词条  主体  主体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  什么  什么词条  
判决执行

 对于法院传票可以拒绝几次

一、对于法院传票可以拒绝几次?法院的传票原则上是不能拒绝的,如果拒绝法院传票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判决结果对缺席方不利。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展开)

判决执行

 判决生效后多久申请执行?

一、判决生效后多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有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不执行的,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展开)

判决执行

 民事执行措施的种类有什么?

一、民事执行措施的种类有什么?依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执行措施主要有六种,包括:冻结、划拨、扣留和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或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和变卖被...(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