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是怎样的?

一、民事执行救济制度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二、执行异议受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民诉法解释》按照两类申请主体分别规定了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1、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2、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条件

《民诉法解释》第三百零六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民事执行过程当中经常会发生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救济的措施。但是还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提出执行异议之诉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

延伸阅读:

无期徒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

监外执行申请书范本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民事执行救济制度是怎样的?  救济  救济词条  民事  民事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  制度  制度词条  怎样  怎样词条  
判决执行

 法院判决错误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出现判决错误的情况,如果出现的错误,根据不同情况,是可以提起申诉的,下面我们就仔细介绍一下。如果在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的饿,是可以在规定的上诉期...(展开)

判决执行

 庭外和解有哪些风险是什么?

一、庭外和解有哪些风险是什么?好处当然是可以节省时间,因为司法程序很是复杂,打官司是耗时间的,还可以跟对方相互商量着来不伤和气,具体的风险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解...(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