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或影视剧中,对于拘留保释可能都听说过,拘留保释我国法律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拘留保释又称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专门针对一些犯罪情节较轻,或者一些特殊原因的犯罪嫌疑人而制定的,需要在缴纳一定的保释金后,并写出保证书后,行政拘留的处罚暂缓执行的一种规定,接下来,小编将针对拘留保释申请书该怎么写作出具体介绍。
一、什么是拘留保释?
保释,在中国称之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二、保释的条件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三、拘留保释申请书该怎么写?
题目
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
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
申请事由。
事实和理由。
呈交机关。
呈交时间。
当事人申请
申请人:郭xx,女,住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楼501。
事实和理由:
我于某某年某月某日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刑事拘留,某月某日经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某某看守所。
被羁押前我已查出妊娠阳性。根据怀孕妇女不适于羁押的规定,特请求取保候审。
此致
某某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郭xx
某某年某月某日
可以看出,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法,与被申请人的关系,被逮捕人的姓名、住址、涉嫌罪名、批捕机关,羁押场所等。小编在此提醒大家,拘留保释是必须在符合保释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生活中,大家一定要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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