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人仲案字[ ]第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或依法由仲裁员独任审理),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诉人诉称:……(概述申诉人提出的具体申诉请示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被诉人辩称:……(概述被诉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述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仲裁委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本委认为,……(写明裁决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决如下:
……(写明裁决结果)
……(写明仲裁费用负担)
当事人不服裁决,可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
仲裁员:×××
××××年××月××日???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
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
书记员:×××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说明
一、本文书是根据《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二十九、三十条的规定制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