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分是什么仲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如果是劳动争议,不服仲裁,那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二、具体依据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如下: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如下:
(1) 第一条: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2)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四、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和第五十八条:如果是劳动仲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果是其它仲裁,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上诉人民法院的,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仲裁请求的事实和理由,当事人对于仲裁没有协议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销裁决,对于仲裁事项超过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撤销仲裁决定,当事人隐瞒影响公正裁决证据的,可以要求撤销仲裁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