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决定可以复议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决定可以复议吗?

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决定不可以复议,我国法院当中规定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但是不能够进行行政复议,我不会《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虽然其主任由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担任,虽然其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

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特定人、特定事务所进行的直接对其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行为。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的,其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也是可以肯定的,但是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仲裁机构而非行政机关,其仲裁裁决不能被认为是具体行政行为。

在劳动保障行政复议的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即当事人认为行政复议不收费不妨试一试,即使不能通过复议解决问题,也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损失。在这里我们提醒大家,在申请行政复议前,一定要弄清楚您所不服的行为是否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在《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之列。如果不弄清楚这一点,是有可能给自己带来损失的。以本案为例,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李某没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是尝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提出以及复议机关的审查决定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做保证。如果这一过程超过了15日,势必影响到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诉讼权。

二、《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

第3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对于行政方面的一些诉讼活动,它和民事方面的诉讼活动是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的,在两者程序方面也是需要弄清楚的,比如说劳动仲裁,对于最终做出的裁决不满意的话,可以在这里进行诉讼活动的提及,但是不能够进行行政复议。

延伸阅读:

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是多久

最新山东省劳动仲裁法规

个人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范本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复议  复议词条  仲裁  仲裁词条  根据  根据词条  决定  决定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效力有什么?

一、仲裁裁决是终局的效力有什么?仲裁裁决一旦做出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再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机构和法院都是不予受理的。如果仲裁裁决存在可被法院...(展开)

仲裁

 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后果是什么

一、不执行仲裁裁决的后果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裁决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原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回转或者解除强制执行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人民法院裁定驳...(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