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怎么规定?

一、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怎么规定?

根据我国《仲裁法》,对仲裁裁决的执行和不予执行都有明确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第六十四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执行标的额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

(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在被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内;

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申请不予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立案审查处理;执行案件已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应当于收到不予执行申请后三日内移送原执行法院另行立案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执行内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无法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的,可以裁定驳回该部分的执行申请;导致部分无法执行且该部分与其他部分不可分的,可以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一)权利义务主体不明确;

(二)金钱给付具体数额不明确或者计算方法不明确导致无法计算出具体数额;

(三)交付的特定物不明确或者无法确定;

(四)行为履行的标准、对象、范围不明确;

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仅确定继续履行合同,但对继续履行的权利义务,以及履行的方式、期限等具体内容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一般来说,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该仲裁有问题,当事人拒绝进行执行或者是双方对于仲裁内容产生了一定的争议,这两种方法可以通过法院诉讼来进行解决,由法院来判决该仲裁是否合法,如果确定该仲裁的确合法的话,那么法院将进行强制性执行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不予执行的仲裁裁决怎么规定?  裁决  裁决词条  仲裁  仲裁词条  不予  不予词条  执行  执行词条  规定  规定词条  
仲裁

 劳动仲裁终级裁决可以申诉吗

一、劳动仲裁终级裁决可以申诉吗?1、劳动者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书具有《劳动争议仲裁...(展开)

仲裁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

夫妻双方会对婚内财产进行规定,但协议仅限于双方,很难达到第三人,一般而言,公证是一种很好的选择,那婚内财产协议是否要公证?公证需要到公证机关去办理,婚内财产协议...(展开)

仲裁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节有哪些

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节有哪些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