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霸座”行为如何处罚,法律规定有什么
具有“霸座”行为的,承运人可以要求归还座位、补交票款或者拒绝承运,情形严重的可能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因为车票(卡)是旅客行使权利的凭据,也是旅客与承运人达成运输协议的根据。旅客一旦购票成功,双方都应当遵守。
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二、“霸座”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强占其他乘客的座位,属于侵权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高铁乘坐秩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属于一种治安违法行为。
从合同的角度来说,乘客购买火车票,售票单位和乘客就形成了合同关系,在车票上体现出来的内容,例如座位号是属于合同关系中的一个条款,乘客有权利依照合同享受对等的服务。而强占其他乘客的座位,就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如果拒不归还座位的,可能还会涉及扰乱社会公告秩序,可能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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