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再亲密的朋友,甚至是亲人之间都有可能会针对某件事情引发较为激烈冲突的,但有修养,有文化的人通常会选择更加高情商的处理办法,在既不伤害各方感情,又能够维护好自身权益的状况下妥善就会处置好了的。就是没有解决办法,不动脑子的这些人才会选择打架斗殴,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行为人打架斗殴体现了什么心理?
一、行为人打架斗殴体现了什么心理?
打架的动机和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心理方面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种:
1、心胸狭隘
有些人往往做不到心胸宽阔。这类人性格多内向,孤僻,看到别人谈笑风生,内心不舒服,往往采取挑衅的方法,借题发挥,寻求发泄。看到别人做了一点对自己不利的事,马上进行报复。
2、冲动心理
有的人遇事易冲动,头易脑发热,使意识处于麻痹的状态,无法有效控制自己。
3、虚荣心理
虚荣心理是自尊心的过分表现,而在其背后掩盖的往往是自卑等深层心理。一些人在工作或其他方面表现不佳时,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理,不被其他人瞧不起,往往依靠打架来证明自己不比别人弱。
4、狭隘的集体观
在单位的日常管理中,经常进行各项的评比。一些人出于狭隘的集体现,为“集体”争光,引发打架事件。
二、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
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1、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只要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故意伤害案件中,如果案发前因为被害人有明显过错,被告人一怒之下失手将被害人致伤,情节明显较轻,且案发后被告人又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一般应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犯罪行为所引起的附带民事赔偿,是属于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应具有惩罚性。
《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才能予以免予刑事处罚。刑法第37条规定:“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械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打架斗殴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当然,在上述资料当中整理的关于行为人打架斗殴体现了什么心理的这些资料,只是从小编个人的角度上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打架斗殴一般是体现了其中有一方人员是比较冲动的,而且对于当前的这种矛盾肯定也是积压在心里面好长时间了,所以在性格上一般比较内敛,而且心胸狭隘,最关键的就是法律意识非常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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