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从来都不是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藏匿地,利用网络存在虚拟性的这一缺点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案例已经越来越多,可是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我国公安机关已经逐步的将开办网络赌场的相关网络链接全部都关停了。并且相关责任人也因为开网络赌场被抓,等待这些人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一、开网络赌场被抓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8月31日 公通字[2010]40号)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规定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由此可见,开网络赌场被抓要结合网络赌场的具体规模和相应的非法所得等这些因素才能决定量刑时间的,目前我国对于开设赌场罪严重的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国家有关部门在查处网络赌场的时候也真的是付出了很大的代价,大家千万不要相信小赌怡情的这句话,赌瘾都是一步步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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