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一般都是迎四海八方之客的,所以社会生活当中有人说饭店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通常情况下饭店的大堂经理在处理酒店客人之间的纠纷的时候还是比较有经验的,因为生意人始终都讲究一个和气聚财,下面小编要给大家介绍的就是,饭店打架处理的规定一般是什么?
一、饭店打架处理的规定一般是什么?
根据公司的基本法也就是员工手册。一般打架的问题是大事,必须处理。
首先,要考虑是争执还是动手打架了。如果真有打架了,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要各打50大板,先出手要更重,这是原则问题;
其次,导致出手打架的原因所在,楼主在上高新技术开发区是考勤问题。按你的说话,考勤部人员是依据公司的“法”办事,如果不满的话,可以说清楚。然后调查清楚,给予结果的反馈。不满可以再从上级汇报说明;
再次,事后,两个和解了。是因为有第三方的协调。并不是打架双方知错合解。个人建议。依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可以根据情况灼情处理。比如罚款,通告记过。
二、对打架斗殴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
3 、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 、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5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本罪的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因为小编首先没有办法确定您所指的饭店打架到底是饭店的员工打架还是客人打架,所以只能从两个方面分别详细的介绍了一下。饭店的员工打架的话,员工打架应该都在饭店规定的规章制度当中的,到时候按照制度来处理员工就可以,如果是客人在饭店打架,那么饭店肯定要报警,当事人因为打架给饭店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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