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和《物权法》将废止。
在实际中,国家为了保证有理可循、有法可依都会制定相应的适用的法律,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社会的正常秩序。物权法是不同于民法总则的,但是遇到一个案件时,总会有个先后顺序,以免发生分歧,那么,在我国法律中,物权法民法总则哪个优先适用?下面是小编为您解答。
一、物权法民法总则哪个优先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规。物权法的性质是私法:私法性质是基于民法的性质产生的;物权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仍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物权法是财产法;物权法是强行法;物权法是普通法;物权法是固有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一部法律始终的基本精神和基本理念。在中国的立法和学理上,有确定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的习惯: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共分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附则等。
这不是谁权威的问题,按照法律的基本原则,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物权法相对于民法总则而言是属于特别法,因此,优先适用。
随着《民法典》颁布,将适用《民法典》。
二、物权有哪些分类?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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