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宪法修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这次宪法修改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1、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主要考虑是: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作这样的修改,有利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2、同时,在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主要考虑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于2015年7月1日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不久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作了修订,将宪法宣誓制度在宪法中确认下来,有利于促使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也有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3、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将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作这些修改,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就更加完整。
4、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宪法修正案(草案)将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于1949年9月29日颁布,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随后起草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历经四部,均以相应的年号作为区别。一般默认的宪法为最新版本,即八二宪法的2018年修正版
宪法的修改,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件大事件,宪法是根本大法,所有的法律都是根据宪法来制定的,是一个国家的定海神针,所以这个神针改变了,自然对这个国家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其中最大的莫过于将健全法制社会改为了法治社会。
延伸阅读:
全国两会宪法修改的内容是什么?
宪法修改的部分内容的建议有哪些意义?
国外修改宪法对世界可能有哪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