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体制是指国家法律解释权限划分的制度。我国的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的基本含义是,在法律解释的权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立法解释权,其目的和任务是对“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以及“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法律规范进行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的目的和任务在于解决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在三种解释的关系上,立法解释是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的基础;在法律解释的效力上,立法解释的效力最高,其他国家机关对法律的解释效力低于立法解释。
二、宪法的原则
资产阶级
(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观念最先由法国的波丹提出,后来卢梭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
(2)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4)权力制约原则
近代分权学说是英国洛克首先倡导而由法国孟德斯鸠所完成的。
社会主义
(1)人民主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基本人权原则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也成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4)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宪法
宪法(constitution)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我国的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不仅会规范公民的行为,同时也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同时宪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进行健全和改变,那么我国能够修改宪法的部门也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其他的任何部门和机关没有权利去更改。
延伸阅读:
宪法原则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宪法修改的部分内容的建议有哪些意义?
修改宪法内容是主要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