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了国家非常重要的内容,还有一些非常基本的内容,包括我们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那么关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基本权利包括我们的人权,选举权,人身自由权,宗教信仰权等等权利。
【人权】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选举权】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宗教信仰权】
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人身自由权】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人格权】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权】
【通信权】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劳动权】
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休息权】
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受教育权】
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男女平等】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
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通过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先后5次对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改。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内容,还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基本的经济制度,还有我们国家的政治制度等等非常基本又非常重要的内容,所以才说宪法是根本大法,是生存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