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一、8周岁以上儿童有什么规定?
按照《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今后,八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可以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等相适应的行为,并承担其行为带来的后果。”比如自行购买铅笔、本子以及其他小额日常用品等。“其行为一旦超出与自己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比如,花费数额明显过大、支出购买非常规生活用品以及进行商事等行为。”
二、总则编制是什么?
中国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第一次和第二次,由于各种原因而未能取得实际成果。1979年第三次启动,由于刚刚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定一部完备的民法典条件还不具备,因此,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确定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现行的继承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并于2002年进行了一次审议,经讨论,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2003年十届全国人大以来,又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
2016年6月、10月、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3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并且先后3次于会后将草案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两次将草案印送全国人大代表征求意见,还将草案印发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法学教学科研机构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0月和11月在北京、四川、宁夏和上海召开4次座谈会,直接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法律实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并到基层进行实地调研。
以上,就是关于《民法典》8周岁以上儿童有什么规定的全部解答。一开始是8周岁以上儿童属于无行为能力人,但是现在,《民法典》中规定,8周岁以上儿童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有的行为是需要监护人承担责任的,所以,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大家,孩子应该从小抓起,养成良好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