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扩展资料: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简言之,民事行为能力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提供了现实性。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此处的“视为”是指法律拟制,也就是本来没有达到一般的条件,但是法律授权与达到一般的条件一样的法律效果。并且这种情况不会随着收入的变化而变化,一经达到条件就自然的延续下去,除非出现一般条件下的改变行为能力的情况。
《民法典》中之所以要规定有限制行为的人主要也是为了适应有些孩子应该也被法律调整的范围,因为孩子所作的行为虽然说应该由其家长来负责,但是如果是涉及到比较重大的,或者说家长已经没有能力直接负责的情况,就需要孩子负起自己的责任。
延伸阅读:
民法总则中的近亲属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