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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法人种类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大家都知道的是,在我国,以前是没有民法典的。现在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个民法总则实际上她就是民法典的一个总则部分。在这部分内容当中,法人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很多普通老百姓,他们并不知道民法总则法人种类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民法总则是什么?

其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着统领性作用。共分为基本规定、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负责11章、206条。

二、法人是什么?

1、《民法总则》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发了工具。

2、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3、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

三、法人分类

1、《民法通则》规定,我国现行的法人分为四种,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2、概括地分类,可以分为两种: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四、具体法人分类

(一)企业法人

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即国有企业法人,是由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法人,它们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具有主导地位。国有企业法人对国家交给其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享有独立的支配权利。

2、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

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是劳动群众按合作化原则集资建立起来的企业法人。我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要是在五十年代末国家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产生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的财产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3、私营企业法人

私营企业法人是二人(自然人)以上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建立的企业法人。私营企业法人的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4、联营企业法人

联营企业法人企业企业企业与事业单位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成立的法人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营者与中国的公司、其他企业或经济组织按有限责任公司形式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是外国合作者与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按合作各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合作条件,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合作各方对于利润分配,风险分担以及合作企业终止后剩余财产的归属,由合作合同予以规定。

7、外资企业法人

外资企业法人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法人。外资企业法人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公有制企业的公司化改造成为一个发展的潮流。在这种情况下,单一所有制的企业逐步为多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企业形式所替代(例如,在原有的国有企业中,通过吸引外资或吸收其他投资,注入了其他性质的资本,即由国家独资变为国家控股或者参股)。所以,上述企业法人的分类的意义逐渐减小。

(二)非企业法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50条的规定,非企业法人又分为以下几类:

1、机关法人

机关法人是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机关法人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获得活动经费(预算拨款)。如各级政府机关、人民法院等。

2、事业单位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等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学校、医院、科学院、文艺团体等。

3、社会团体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

首先就是我国的法人种类,确实有多种多样的。从大的方面来说,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比如说中外合资企业。而我国的非企业法人,当中包括事业单位的法人和社会团体的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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