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还能拿到拆迁奖励费吗?

  一、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还能拿到拆迁奖励费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被拆迁人能不能获得奖励,要依据具体的奖励办法而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拆迁奖励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的,是指对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进行奖励的情形。

  二、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延伸阅读:

拆迁奖励是什么?国家有什么文件规定?

拆迁奖励够高,协议就一定能签吗?

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补助补偿奖励等费额标准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拆迁  拆迁词条  奖励费  奖励费词条  期限  期限词条  拿到  拿到词条  奖励  奖励词条  
土地征收

 农补一亩多少钱

1、《征地补偿标准》是综合补偿标准,是征收补偿集体土地的重要参考依据,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构成,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社会保障费用。各市(...(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