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的情况其实是伴随着城镇发展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去更新运营的,但大多数土地当前已经是有土地使用人,所以想要使用这些土地的话就需要进行征收,征收的同时需要给土地所有人相关的征地补偿,不过当前还是有很多人不知道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那征收土地的概念是什么呢?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我国目前的土地征收制度还具有计划经济的色彩,随着市场经济的大力发展,政治文明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现有的土地征收制度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方面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立足国情、省情的基础上,综合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文明做法,提出适合本土的合理的土地征收法制体系,完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北京在明首席杨在明说。
土地征收是2004年《宪法》修正后的新词汇。一些文件、报告时常混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个概念,主要原因是实践中人们还存有模糊认识,认为二者没有实质区别,只是表述不同。实际上,二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征用的法律后果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征用条件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简言之,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权改变的,是征用。
土地征收的基础其实就是土地的国有制,我们并没有拥有土地,而是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从本质上来说土地还是属于国家的,国家需要这些土地的时候自然会征收会这些土地,只是需要给予我们其他的不能使用这些土地的补偿,虽说了解征收土地是什么意思没有多大的用处,但是这样的基本常识我们还是需要去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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