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经济,修建工程需要向当地征地,征地是一种常见的社会现象,会给被征地人一定的经济补偿。由于国家各地区经济环境不同,具体的补偿费用由各地区县市制定。那么,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城南街道、城北街道、罗州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六类区片区片范围:安铺镇、石岭镇、青平镇。
补偿标准:耕地:46600/亩;园地;35867元/亩;林地:16800元/亩;养殖水面;48400元/亩;未利用地:14333元/亩。
七类区片区片范围:石城镇、河唇镇、吉水镇、良垌镇、横山镇、新民镇、塘蓬镇、雅塘镇、营仔镇、石角镇、车板镇、高桥镇、石颈镇、长山镇、和寮镇。
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二、国家规定的土地补偿费用有哪些?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现行法律规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然而在现实中,时常出现招拍挂交易后的土地出让金,远远高于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也正是巨大的价差,导致了征地矛盾的频发。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现行法律规定,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然而在现实中,时常出现招拍挂交易后的土地出让金,远远高于征地补偿款的情况,也正是巨大的价差,导致了征地矛盾的频发。
综上所述,土地征地补偿会根据土地的种类用途而制定不同标准,如耕地、林地、养殖地,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各地区政府会将补偿费用公告下发各地区,网上也可以查询。 湛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湛江市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土地用途制定的,具有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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