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兴富高速什么时候征收土地?
土地法是指国家为调整人们在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国家宪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及其诉讼法中有关土地的规定,以及国家为调整土地方面的社会关系而专门制定的土地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
二、如何确定征地的合理补偿呢?
(一)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
征地是征收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收地是收回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改革开放以来,征地和收地的补偿标准有所提高,补偿范围也不断扩大,趋于合理化,但是还不够。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
(二)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市场化
征地和收地的具体实施应当而且已经走向市场化,这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的大势所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拆迁当事人逐步市场化。随着用地性质的日益市场化和专业的中介公司进入到拆迁活动中,拆迁的强制性逐步减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正逐步形成平等关系,拆迁谈判也逐步形成一种平等的协商机制。拆迁方需要综合考虑拆迁成本和工程建设成本,选择总成本较低的选址方案;被拆迁方也可以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取最有利的补偿方案。强制拆迁作为一种单方面的行为越来越少被采用。
2、拆迁评估逐步市场化。首先是各类房地产估价机构已不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其性质已由政府部门的咨询机构转化为独立、公正、客观的价格鉴证机构。估价结果不再只对政府部门负责,而是对各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其次是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再只为某个政府机构服务,而是面向整个市场,为拆迁双方当事人服务。拆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委托符合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拟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我们国家既然规定了征收土地这种政策,根本在进行土地征收的过程当中是需要进行补偿的,具体的补偿措施在各个地方的相关政策当中都有这个规定,当然是土地的具体时间,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政府制定政策的目的进行确定的。
延伸阅读:
征地补偿费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