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遭遇非法逼迁时,被征收人如何实现权利救济?
1、及时报警。
对于一般的违法逼迁手段,及时拨打110报警是最有效的应对方式。如果110出警不及时或干脆不予处置,被征收人就可以起诉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
2、收集违法行为证据。
在房前屋后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有效手段,被征收人也要自行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将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事实记录清楚。
3、启动法律维权程序。
及时委托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介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违法查处等方式找寻征收项目的违法点,走依法维权之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征收与补偿条例》第31条的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行为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于遭遇违法逼迁情形的被征收人而言,如果逼迁行为由主管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或受委托实施征收的单位作出的,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提起确认违法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诉讼。与此同时,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员、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还要因此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程度比较轻的依照《公务员法》予以行政处分,程度重的则需要承担渎职犯罪等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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