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转的土地是不能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如果是基本农田甚至不能用做养殖,更不能用来搞房地产或者盖别墅等等。因为利益的驱使,往往租来的土地就是搞房地产开发的。
2、土地流转必须是自愿的、不能强迫农户进行流转,更不能用欺骗和暴力等违法手段进行流转,这样流转的土地也不受法律保护的。
3、土地流转的收益完全归承包方所有,这样也是为了保护农户的利益,因为往往流转土地后农户就失去了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只能另谋出路,这些土地收益能让农户有所补偿。
4、以租代征是明确的违法行为,规避了耕地占补平衡,踩了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避了建设用地的总量控制,以此为基础所有后续的开发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
以租代征危害大,就算对于租用的企业来说也未见得就是只有好处。首先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在这些土地上的建筑也都是违法建筑,随时随地都有被拆除的风险,如果一旦被拆除损失也是难以估量。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延伸阅读:
以租代征对农民有什么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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