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拆迁户家庭每一位成员的社会背景。
征收主体:市县人民政府
实施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被征收人:征收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公房使用权人、未经登记建筑所有权人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延伸阅读:
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是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