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地告知书。就是在征地报批前,要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农民。
2、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国土部门要对拟征土地位置、性质、面积等现状的调查情况告知农民,并且由农户签字确认。
3、征询意见书。国土部门应对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充分征询意见,有人申请听证的,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听证。
4、征地公告。这个内容较多,也最为重要。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二、征地补偿规定是什么?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是集体和国家的,只有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可以征收土地。对于农民来说,要知道合法征地的程序,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政府征地,要向被征地农民出示相关文件,包括征地公告、征询意见书及告知书等。如果农民对此表示异议,可以提请行政复议。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征收土地的话,需要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办理相关的手续,也就是在程序方面必须要是法定的。比如说征收土地需要包括的证明,有征收土地告知书,土地现状调查确认书,以及征询意见书,征收土地公告,这些都必须要予以提供的。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