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粗心的公民只知道自己得到了土地的使用权利而在高兴之余却忘记了向土地机关认领相应的使用证,而在使用过程中实际出现了权属纠纷的时候才意识到使用证的重要性,及时办理证件才是避免纠纷的良策,下面就让小编告诉大家忘记领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一般指的是国家土地局确定我们拥有对房子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法律凭证,是根据我国法律实行的依法保护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形式,土地使用证一般会标志着使用人,使用地的地址等相关信息,一般分为集体,个人,国有这三种土地使用证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土地登记按照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 政府材料 ) ;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 ;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只要土地确实已经由特定的公民正在使用了并且所有的程序都符合法律的规定就可以在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再去向土地部门申请补办证件,在此提醒大家如果对补办的程序不了解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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