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为您推荐】长兴县律师 宿豫区律师 涪陵区律师 恩施市律师 平江县律师 定南县律师 寿光市律师 鹿城区律师

在法院进行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时候,会需要使用到很多类型的法律文书。那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是什么样的呢?每一种有什么格式要求吗?下面,小编会为大家带来一定的范本,来供大家进行参考学习。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仲裁申请书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被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所: 邮编: 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仲裁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名称: 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 联系方式:

附件:

1、申请书副本 份

2、其他有关材料 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复印件

申请人: (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年 月 日

二、土地确权后能进行买卖吗

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级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上述规定,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四种处理方法:一是协商;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起诉。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

3、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

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综上所述,从上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中,我们不难发现,在进行撰写的时候,首先要弄清楚自己需要撰写的类型,不同类型的文书的格式要求和注意事项是不同的,再清楚文书类型之后,我们再需要考虑格式的问题,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律图辽阳律师。

延伸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的内容有哪些

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

农村承包土地转让合同范本

本站资源来自互联网,仅供学习,如有侵权,请通知删除,敬请谅解!
搜索建议: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词条  仲裁  仲裁词条  承包  承包词条  纠纷  纠纷词条  示范  示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