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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步,国家对于旧城区的改建工作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如果该土地是国有土地,因为建设的需要有可能要收回土地使用权,这就涉及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怎么写这个问题了,律图小编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怎么写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2014年12月15日XX高级技工学校依划拨方式取得了位于XX路东延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因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及《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位于XX路东延北侧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土地座落及四至:东至规划东环路,西至207国道,南至朝阳路东延,北至规划向阳路。
土地面积:33.9294公顷(折合508.94亩)
土地使用权人在公告期内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104822014A00438)交回XX市国土资源局。
本公告期为10天(自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22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告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XX市国土资源局。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XXXXXXXXXX
XX市国土资源局
年月日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收回国有土地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5种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或者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建需要使用土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
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相信大家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怎么写都已经了解了。政府有义务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些项目进行公示,这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到期或者使用者已迁移的情况下,国家会直接将土地收回,但如果是因为国家要建设新的项目而需要收回土地,就会需要对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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