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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中的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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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权利,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现在农村闲置土地比较多,对土地使用权的归属进行确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目前,在这个工作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那么确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中的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什么?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涉及面广、涉及量大、消耗时长、利益攸关、要求严格,整个确权过程要求每宗农村集体土地的每项基本情况,例如位置、面积、地类、权属等一一搞清楚,工作量之大,任务之重不言而喻。这是一项艰巨且复杂的工作,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

1、意识不足导致动力不足

目前,农村的大多数青壮年走到城市打工,而留在农村的很大一部分都是老弱病残,他们知识有限,他们普遍认为只要有土地,能够种田就行,并不关心土地的归属问题。由于对于土地确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他们对于该项工作的参与度并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就这造成了政府相关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出现了单方面努力的局限,导致了工作动力不足,许多需要从农民自身来了解、调查的问题就出现了困难,严重影响了确权工作的进度。

2、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

土地确权工作是一项巨大的工程,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而在实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以及县、乡(镇)、村相关政府部门等进行土地确权登记配合的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够,在确权工作过程中面对专业的问题无法及时解决,不能很好地跟农民进行沟通,甚至不了解确权登记的过程,在登记过程中屡出现错登、漏记等问题,不能很好的配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证书发放的任务,使得确权工作进行得被动缓慢。

3、工作机制不明确,责任机制不到位

尽管国家多次强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但是县、乡(镇)、村等各级政府部门对于该项工作还是没有足够的重视。

二、如何解决好确定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问题?

1、扎实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要扎实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各项前期准备,确保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要做好专业技术准备。负责确权工作工作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在工作开展之前参加技术培训,了解确权工作的相关政策,熟悉各个环节的技术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要对进行土地勘测、审核的单位和队伍进行动员培训,保障土地的勘测结果真实、有效。其次,要做好资金筹备工作。各级要将开展确权工作所需要的经费提前筹措到位,随支随拨,避免在工作过程中因费用问题导致工作受阻。再次,要做好相关工具的准备。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一定会用到很多工具,土地测量勘探的工具,相关登记所需要的工作,以及相关宣传资料的印刷等等,这些都是促使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

2、建立责任机制,多管齐下全面推进

工作部门以及各级领导要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国家、省、市、县、乡(镇)、村多个层次的大网络大格局,各相关单位要齐心协力,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避免出现国土部门单独干,其他各部门配合不力的情况出现。乡(镇)、村职能部门可以制定关于开展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方案中要明确规定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责,以及相应的奖励惩处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一旦出现渎职行为,严肃惩处。只有将各项工作任务进行明确分工,才能保证工作过程的完美配合和顺利进行,在有任务、有压力的情况下,多管齐下,共同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保证工作进度。

3、建立土地权属纠纷仲裁机构

农村的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存在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要想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建立由国土、农业、房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联合组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仲裁机构,对农民群众中存在的土地权属争议,包括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承包等各类纠纷进行仲裁,要明确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仲裁,保证仲裁工作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方面存在工作机制不明确、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土地权属不清晰等问题,针对这些确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工作中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建立问责机制,成立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仲裁部门,并且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将纠纷和矛盾的发生降低到最小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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