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民事合同?
民事合同是“企业合同”的对称。公民、法人或其它社会组织为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所明确的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类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反映了消费领域中的经济关系。合同标的的数量一般都不太大,内容也不太复杂,基本上可以即时清结。
民事合同在主体的选择上没有限制,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上,只要不违法,怎样订立,国家一般不作硬性规定。此外,民事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与其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签订的承包农村土地,并交付一定收益的协议。
只要是合同,就涉及到双方或多方关系或权利义务。因此这涉及民事问题是属于民事合同的。
注意签订书面合同;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签订合同;特别注意不要签订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从成立时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强迫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该流转无效。承包合同中有关收回、调整承包地的约定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效。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
已经实际履行的口头承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我国土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是规定了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但这并非说未签订书面合同就不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是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可见口头合同经双方同意,并实际履行的同样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