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土地是归属于国家或者具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故而即使公民依据合法的方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也是不能长久的使用的,有时间的限制。对于此种情形,各地相关国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情况进行了规定,且各地的规定是有差异的,今天律图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深圳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处理办法。
一、深圳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 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 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二、土地试用期到期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到期后自定续期,且不用补交地价。除此之外的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情形,需要在年限届满之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一般来说,若不是城市规划的需要,此类申请都是会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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