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我国的国有资源,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也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了相当重要的贡献。对于我国公民来说也是如此,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有可能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委托他人来对土地进行使用和操作,但是在将土地使用证委托他人使用的时候,需要办理相应的证明。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土地使用证委托怎么办理?
一、土地使用证委托书具体格式为:
委托人:身份证编号:住址:
被委托人:身份证编号:住址:
本人_________准备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代为办理与上述房产转让有关的其他一切事物。
受委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事项的过程中,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承认。
本委托书有效期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妥为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1、转让合同或协议;
2、转让方土地使用权证;
3、受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4、契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
我们可以看出这对土地使用证进行委托的时候,首先需要签订土地使用证委托的协议,因为土地使用证委托他人进行使用的话,如果在这个过程当中发生了什么违规操作的现象,是需要由受托人进行承担的。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证件到我国的土地部门进行办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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