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困扰大家,对于这类证件的办理大家最怕的就是到处跑,因为具体到实际情况,大家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可能存在差异,今天,律图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
土地登记的相关知识: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随着城镇化的的不断推进,各地的土地使用会更加频繁,作为普通住宅的我们来说,未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问题的解决,会维护我们已有的权益,但是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我们应有的权益将会丧失,比如,拆迁赔偿。对于详细的法律问题请咨询365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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