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绝大多数的事情都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就像是企业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以后也是结合着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向国家申请延期的年限的,那有些公司可能是想要再延长20年。一般土地使用年限延长20年肯定也是需要自己提出书面申请的,并且,是需要在还有一年到期之前就要向当地的土地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一、土地使用年限延长20年怎么申请?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二、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 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
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一般没什么特别的问题的话,当地的国土资源部肯定都会批准延长使用年限的这种书面申请的,主要是我们在申请延长20年的时候是需要交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的,不过土地出让金的标准这个就不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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