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有哪些
1、确定目标城市
在公司发展战略方针的指导下,结合我国各地区房地产市场发展特征,制定公司房地产业年度发展计划,确定公司房地产业发展的目标城市。
2、项目获取途径
直接购买土地获取项目,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收集目标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土地市场交易情况。通过朋友、社会关系等途径获取合作开发项目。
3、确定土地价格及报价策略
在确定房地产报价策略时可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公司组织人员现场调研,根据目标城市以往国有土地交易情况和房地产市场情况,预测目标地块可能销售的价格,并根据目标地块使用权的出让方式确定报价策略;二是房地产专业公司介入,报价策略可以说是项目获取过程中较为关键的一步,报价高低直接影响到本项目最终开发利润。
4、办理相关竞买手续
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部门规定,准备有关资料,实地办理竞买手续。
5、现场竞买
组织人员现场竞买。
6、签订合同
如土地竞买成功需及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有关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70年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里规定的。是国务院颁布的,属于行政法规。其第二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而《物权法》是2007年3月16日由全国人大通过的,属于法律,在效力上,高于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其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物权法上所说的自动续期的是住宅建设用地,且未涉及是否收费。
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对于于当事人的利益来说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处理的难度较大,因此对于具体的问题分析则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不能有效的处理就会给自己造成消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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