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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使用土地是需要证的,也就是土地使用证。很多人因此认为这块土地就是你的,你可以终身使用,但实际并不是如此,土地使用证既有种类之分,也有时间限制。你拥的有土地使用证仅代表着目前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并不代表你的土地使用证终身可以使用。下面小编就简单说一下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中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但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
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例如: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集体土地有种类限制:
(1)《物权法》中对耕地、草地、林地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由于上文对土地使用证的年限进行了规定,所以土地使用证是不可以进行使用的。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证都可以终身使用的,国有土地因其用途不同有相应的期限,只有农村用于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是可以终身使用的,甚至其子女后代均可以一直延续使用,但一旦用于用于承包之类或者离开当地,土地将不归其所有。所以一定要注意到这点,千万不要觉得土地是你的,你可以随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