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背“一户一宅”原则的农民要收费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符合“一户一户”的原则,即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而实际情况是农村普遍存在一户有多处房子或宅基地的现象。国家的政策表示如果多房农民愿意从房子里退出来,就可以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你想继续拥有这个宅基地就必须缴费。
2.宅基地面积超标的农民要收费
在我国各个地方的农村都对宅基地的标准面积做了规定,而且有一些差异。就河北省而言,当地农村宅基地的标准面积约为200平方米,城市或郊区面积约120平方米。地方法规将用于超过标准地区的部分收费使用,超过20平方米的不收费,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开始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
3.改变土地性质的农民要收费
以前国家对土地的管控力度还不是很大,因此有些农民私自在耕地和荒地上建造房子。事实上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农民在耕地或荒地上建造房屋,有关部门在发现后将被迫拆除,实在不能拆除的需要缴费才能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