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宅基证?
宅基证全称为宅基地使用证,如果村民在集体土地上有建房需求,就需要像集体组织提交建房申请,审批通过后就会下发宅基证书,宅基地证作为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是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的,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1、办理条件
要办理农村宅基证,首先需要满足办理条件。符合要求的办理对象主要为:
1)、由于儿女结婚、家庭分散等原因缺少宅基地的人群;
2)、有转业军人、离退休干部、职工及其他人员等回乡需要回乡原籍落户且没有宅基地的离退休干部、转业军人等人员;
3)、因国家、乡镇、村内建设导致拆迁重建的人群和原本无居住地的人群;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藉落户且农村没有住房的人群;
5)、其他符合要求的申请者。
2、办理资料
统一办理农村宅基证需要的资料主要有: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房用地申请书、农村宅基地审查及现场勘察报告书、乡(镇)政府请示、国土资源所的审查报告以及公告照片等。
因各地办理流程会略有差别,以当地实际需要用到的办理资料为准,也可以去咨询村委会,让他们帮忙办理。
3、办理流程
1)、首先需要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填写申请书;
2)、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名单上报国土资源管理所;
3)、国土资源管理所对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政府进行批复,并由专人到现场定界和放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