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实施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或者委托的拆迁单位,其他单位是无权拆迁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要拆迁了,应该做好哪些准备呢
1、把与房屋产权相关的手续、证件的原件存放到安全的地方,谁要只给复印件,不要轻易交出原件。
2、嘱咐家里人,尤其是家里边的老人,补偿没有谈好的情况下,不要签字。
3、用手机或摄像机把房子从里到外拍照录像留证。
4、如果遇到拆违或者强拆,不要暴力抗拆,不要违法上访,更不要聚众游行,要采取合法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5、拆迁方送来的文件可以收,可以看,但不要随便签字。
6、向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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