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什么阶段请律师最管用?
目前房屋拆迁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房屋征收的决定阶段。
包括申请、规划、拟定征收补偿方案、风险评估、资金到位等,缺一不可。实践中很常见的是地方政府部门违规操作或者偷换概念,例如以某个意见代替相关征收文件,“先上车后补票”等,这不仅是对行政权力的亵渎,也对广大被拆迁人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这个阶段主要就是协商安置拆迁补偿事宜,这是拆迁双方互相试探和摸底的阶段,被拆迁户如果有坚强的法律盾牌,自然胸有成竹不会心生胆怯,加上对征收方违法点的精准打击,是最容易获取合理补偿而顺利完成拆迁大业的。
第三个阶段是房屋征收的补偿决定阶段。
自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后,原来的裁决程序已经被补偿决定程序所取代,然而这两个程序在性质上是相似的,对方一发补偿决定书就意味着强制拆迁的来临,如果这个时候被拆迁人还是无动于衷,那就大错特错,而是应当抓紧时间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程序阻止强拆到来。许多当事人不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会不收补偿决定书,不理征收方,殊不知这种的消极做法于事无补。如果在这个阶段仍然无为而治,就是在等待别人在拆你的房子。
第四个阶段是房屋征收的实施阶段。
即强制拆迁阶段。到了此时,对于被拆迁户来说,已经是比较被动的时候了。但是,因为征收方在征收程序上往往存在违规操作,所以被拆迁户还是有机会扭转局面的。
进行拆迁补偿时,为确保补偿款交给真正的房屋产权人,所以拆迁补偿时会查看对方的房产证。那么,没有房产证的房被拆迁时可能会影响补偿,比如农村建房、小产权房等,不过,可以先确定拆迁补偿的范围。
按规定,进行拆迁补偿时,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要给予补偿。并且,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即违法建筑,将不予补偿。
所以,没有房产证的房是否可以获得补偿,要先确定是否为违法建筑。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形即属于违法建筑: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以及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5、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6、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所以若是房子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以上的违法建筑,那么还是可以要求拆迁补偿。
比如实际中许多宅基地建房就没有房产证,但是不属于违法建筑。
因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拆迁的时候必须有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才能够进行拆迁。如果擅自进行拆迁的话,那么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有第三方人员或者是资本方随意进行拆迁的话,就可以向法院进行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政府部门的话可以向监察委或者是信访部门提起相关投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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