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协商是拆迁的最大挑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能否谈妥关系到整个拆迁进程能否顺利推进。因此一个完整切符合实际的补偿安置办法可以说是拆迁的有效支撑,如果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那么会带来多大意想不到的麻烦。接下来,律图小编将和大家一起讨论房屋拆迁协商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
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违反法规规定,采取欺诈手段等所订立的协议都是无效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现在其权利依法产生后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义务依法产生后,则受到法律的强制。其次是依法订立的协议必须认真恪守,当事人任何一方均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再就是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纠纷,协议条款便是解决纠纷的主要依据。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不签协议,又未经过法律程序,就将房屋拆除,肯定是违法的。即使是旧的《拆迁条例》,也规定,必须先签协议才能拆房,如双方达不成协议,也要经过行政裁决等法律程序,才能强拆。只是你的相关情况介绍的太不清楚,比如:是政府实施的旧城改造,还是开发商搞房地产开发?你家房屋有无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叫人怎么回答?你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想法没错,但要先搞清楚你自家的房屋是否合法,要是是违章建筑,就省了吧,能得到一点补偿就不错了。其次你上法院告谁?若是政府组织实施的拆迁,这个官司是很难打赢的,哪怕你有充分的理由,对此你必须有足够的心理准备;若是开发商搞得商业开发,胜面要大些,前提是你家的房屋必须不是违章建筑。另外你若真是准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一定找个律师,因为你的法律水平实在不足以承担起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重任。
如果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到的拆迁户也不会同意拆迁。拆迁之前出台完整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也是拆迁进行的前提,这不仅保障拆迁户的根本利益,也确保拆迁的顺利进行。无论是哪个地方的拆迁,符合当地实际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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