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当面对土地被征收,房屋被拆迁时,被征收人首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要征地,是否获得了审批,批复征收多少土地等情况,才能顺藤摸瓜,找到维权的关键点,而要搞清楚这些情况,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最重要的手段。
2、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一是通过复议,以法定程序向上级政府明确指出拆迁方的违法点,有理有据,能够引起上级政府对下级征地拆迁活动的关注,起到震慑作用。二是通过拆迁方的答复,了解清楚拆迁方已有的证据,辩护思路,有针对性地补充我方证据,为下一步的诉讼做好充分准备。三是如果上级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违法,还可以连同上级政府一并提起诉讼,这样就可以提升行政诉讼的管辖级别,将本应由区县法院受理的案件变成中级法院管辖,本应中级法院受理的案件变成高级法院管辖。
3、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五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委托律师发函
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政府的有关部门总是迟迟不出面解决问题,就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维权。
在我们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常能够碰到拆迁队暴力拆迁无人阻止,或者是供电局等部门违法断水断电的情况,这个时候一般都会给相关部门发一封《关于阻止暴力拆迁的函》或《关于阻止违法供电的函》等等,总能给予政府部门一定的压力,让他们不能肆无忌惮地违法行事。
由上可知,拆迁维权确实是个比较艰难的过程,尤其是被拆迁户不愿意搬离或者不满意国家所给的赔款的情况下。拆迁维权最有效的方法应该是团结,有意见的被拆迁户可以相互团结形成整体,以集体的形式发声,以理智的方式向国家提出意见或建议,由此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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