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动放弃二轮承包经营权未承担农业税费义务的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2.农村二轮承包时,没能力种田没承包的孤寡、单身户、五保户,按无田户处理,不予确权登记。
3.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户口外迁不在册或按当时政策不符合分田条件的人员,目前户口仍在外地或已回迁,要求分田的,暂不处理。
4.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未承包到户的土地原则上暂不确权登记,归集体所有。
5.在承包土地上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6.承包农户代种他人承包地的,现代种户要求确权的,原则上不予确权。
7.承包地已被依法征占,并已得到相应补偿,确权登记时要从承包地块面积中减除,进行变更登记。(也就是说被依法征占且得到补偿的这部分地块不予登记)
8.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不再确权发证。
9.机动地、经济地、荒地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再进行确权登记。
10.家庭承包人员死亡的,家庭承包户没有消亡,还按原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家庭承包户消亡的,原家庭承包土地不予确权登记。
11.退耕还林领取了林权证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颁证。如果没有领取林权证,但领取了退耕还林补贴,应尊重农户自己的选择。
12.法律法规规定限制土地权利的,不予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注意宅基地被回收!
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家有多处宅基地和空白宅基地将不会在这次农村土地确权中进行登记。
那么,如果本次不予确权,是不是意味着农民就对宅基地丧失使用权力了呢?
要解读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层面考虑
1、从法律层面,如果本次农村土地确权不给你家宅基地确权,意味着你们家的宅基地从法律意义上不合法,国家不予以认可和保护。要么是多占的,要么是继承来的,要么是超占的,要么是废弃不用的,这些情况,从法律层面均难以认定为合法占有。
从这个意义上看,如果本次没有给你家宅基地确权,的确意味着这个宅基地还是可以继续分配给别人的,分配给集体其他组织成员。
2、从现实角度讲,农地土地确权的原则,又着重提出尊重历史、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这就意味着,在以后的宅基地处理中,按照农民事实占有的原则,是无法简单的将没有确权的宅基地作为无主地重新分配的。
即使要收回去,也要遵循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要事实占有宅基地的农户同意。二是要有合适的补偿。缺了哪一个,收回去都面临道德和乡情的压力。
也有很多朋友在土地咖微信公众号后台问,如果没有这次确权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会对将来造成什么影响?
根据土地咖预测的将来的农村土地交易框架中,缺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将会对农户产生以下几个影响?
1、无法抵押。随着十八届三种全会的决议,宅基地将作为农民的财产,而农民占有这个财产的证明,只能是这次的土地确权证书。随着土地抵押改革的推进,缺少证书,将无法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抵押。
2、无法转让。在不久的将来,农村宅基地的交易范围必将逐步扩大,在转让交易的过程中,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是唯一合法占有的证明,也是交易需要提供的必备资料,没有这个资料,将无法交易。
3、经济损失。由于无法在合法的交易场所正常交易,只能走地下市场。私自签订合同转让,但这样转让的价格,将会被大大压低。可以类比小产权房。
三、错过了农村土地确权有没有补救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