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必不可扫的一环,在征收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可谓怪招频出,以各种方式各种手段迫使被拆迁人拆迁,晏清律师事务所在之前的很多期文章中,都针对拆迁方各种压低补偿款的手段做了分析。拆迁方利用许多套路与伎俩,哄骗、诱导被拆迁人签约,让被拆迁人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便宜,实际吃了大亏,而在这些手段中最常见的就是下发违建认定,今天晏清律师就和大家说一下违建认定的这些事。
拆迁方之所以想尽办法下发违建认定,就是为了压低补偿款,有的被拆迁人的房屋几十年没人查,一到了拆迁的时候,马上被认定为违建,这招一出,被拆迁人的房子好像马上就不值钱了,因为不论是否拆迁,违建房屋总是要拆除的,被拆迁人到网上一查“违建会被强拆吗?违建有补偿吗?”心里马上没了底,再加上拆迁方持续的上门骚扰游说,仿佛极不合理的补偿款是给被拆迁人的莫大恩赐一样。最终被拆迁人签了字,心里还觉得还好签了,否则一分钱也拿不到手,其实这是完全错误的。
拆迁方通过违建通知给被拆迁人施加很大的心理压力,被拆迁人只慌张于房子被认定违建怎么办,而忽略了违建通知是否合法的问题。首先违建认定需要政府主管部门经过立案、调查等一系列严格的行政程序,只有在法定程序下作出的违建认定,才是合法的。如果政府主管部门只是一张违建认定书,毫无其他依据,那么这种违建认定,请各位被拆迁人不要轻信,要及时联系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被认定违建后,拆迁方通常会给出期限要求被拆迁人自行拆除,只有被拆迁人在法定期限内针对限期拆除通知和违建认定既不复议、也不诉讼,拆迁方才能在再次催告后进行强拆。复议的期限是两个月、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如果要走完复议和诉讼程序,那也至少要一年时间,这一年时间里,被拆迁人有充足的时间和拆迁方谈判,毕竟推进拆迁项目急的是拆迁方。如果他们不遵循法律程序径自强拆,那么被拆迁人也可以联系律师提起强拆违法之诉,进而提起国家赔偿。所以违建认定下发并不表示已经无力回天, 请各位被拆迁人相信法律,相信法律途径必能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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