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关于征收土地这个问题,大家可能并不是特别的清楚,比如说在不同的区域进行土地的征收他的补偿费用的发放都是不一样的。这就会造成很多人的困扰。很多人因此想要了解临沧是征地补偿协议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市规划区内,东至下帮笃-垃圾场-茶文化风情园山神庙-第三水厂-汪家寨-橄榄坡-文华中寨-将家寨-灵山寺-南信桥,南至凤翔街道南信桥,西至下帮笃-旗山脚-忙角后山转山大沟-殡葬馆-原冶炼厂-南信桥,北至下帮笃(坝区耕地规划范围)。区片补偿标准:540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昔本、新村片区,东至赵家小山—新村寨子东侧—灵沙水厂,南至灵沙水厂,西至赵家小山—昔本村西侧—机动车培训中心—复合村—灵沙水厂,北至赵家小山;博尚片区,东至机场路与老国道214交叉口—博尚中学—博尚水库西岸—永和村—成泰茶厂,南至成泰茶厂,西至幕布寨子—大勐准寨子西侧—上荒田—腾龙寨—岔沟—永泉村西侧—成泰茶厂,北至机场路。区片补偿标准:46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需要向大家明确的是临沧,它的征收土地补偿的区域是划分为一类区域补偿标准和二类区域补偿标准。一类区域补偿标准是54000元每亩,二类去补偿标准是46000元每亩。具体还可以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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