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富,先修路,这个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各地都在积极进行城乡道路建设,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福建省建设部门统一规划了不少省级公路,在建设之前,需要对沿线农村土地进行征用,为此要向农民支付一笔补偿款。那么福建省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小编通过总结的这篇文章告诉大家。
根据福建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省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全省各地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
1、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
2、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
3、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
4、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
各地在征收耕地时,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乘以1.0系数计发;除耕地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调整系数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但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现行征地补偿标准。
除了细化到区一级的征地补偿最低标准之外,省里还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当地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各县(市、区)要在综合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因素基础上,将辖区划分3-5个区片,明确区片范围,确定具体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根据福建省政策规定,省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土地等级的综合地价计算,不同的土地类型对应的征收系数不同,如果修建公路过程中征用的是耕地,则按照每亩地35000元左右发放补偿款。农民有种植农作物、修建养殖场的,则还会拿到额外的补偿。农民对补偿款有异议的话,可以向征收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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