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为新农村建设拆迁时,农村的小产权房拆迁到底是否有补偿?
进行新农村建设时 对于小产权房拆迁有没有补偿 不能一既而论的 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才能确定 如果是因历史原因沒有产权证明等的小产权房 拆迁是有补偿的 产权房使用的土地是农村集体土地 土地不属于私人所有 所以它的产权证明是不齐全的 根据法律规定 这种房屋禁止任何个人或组织进行买卖,也不可以擅自改变该土地的用途和性质对之前的拆迁政策有所调整 今后农村的房屋只要符合这三种情况的小产权房都可以得到合理的拆迁赔偿
根据《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1、城中村的小产权房在我国的城市化过程中,城市扩张的速度非常快。因此,很多农村还来不及规划,就被城市给包围了,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城中村了。
2、祖上传承下来的房子在一些历史比较悠久的城市里面,有很多祖辈传承下来的房屋。这些房子有了很长的历史,加上其造型 建造工艺上很有特色,具有观光旅游等文化价值,有可能会被纳入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因此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是也属于合法房屋,所以拆迁时,这些房屋也是可以获得合理的拆迁补偿。
3.违规建造的房子对于违规建造的小产权房 其实际上属于政府规定范围以外的违章建筑,如果与国家规划冲突 很可能被强制拆除,并且得不到任何拆迁补偿。
二、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
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从以上的法律法规来看,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且不能出售给城市居民不过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
三、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呢?
1、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2、小产权房可以买卖,但是存在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
在购买小产权房时要考虑周全,遇到了拆迁很有可能没有补偿,但也不是绝对性的。小产权房禁止买卖,如果购买了小产权房一定要避免违反法律,了解什么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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